伟德bv1946官网-安阳法院2025年度执行典型案例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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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德国际(bevictor·1946)源自英国官方网站-   2025年以来,安阳法院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理念,持续厚植“如我在执”工作意识,不断巩固深化执行攻坚,着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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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德bv1946官网-安阳法院2025年度执行典型案例

  2025年以来,安阳法院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理念,持续厚植“如我在执”工作意识,不断巩固深化执行攻坚,着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引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一批彰显执行效能、体现执行温度的优秀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规范执行行为、弘扬法治精神方面的积极作用,安阳法院秉持系统思维、目标导向,筛选出十起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执行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

  1.《某建筑工程局与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活封活扣+市场化重组”助力困境企业重生》

  2.《缑某某与程某某、冯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等13案——协同执行,破解民生难题》

  3.《某部队与某电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绿色执行”实现拥军护企双赢》

  4.《某粮食加工企业执行转破产清算案——“执破融合”实现债务公平清偿与社会价值最大化》

  5.《纪某等18人与秦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千里执行,守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龙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达成和解后隐瞒收入恶意违约,被判拒执罪》

  7.《河南某商贸公司与某教育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府院联动,化解特殊主体债务履行困局》

  8.《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以司法担当力促保交房》

  9.《高某等与某科工贸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法院主导+多部门协同”保权益、稳企业、促发展》

  10.《刘某某与郭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税收共治,守护国家税款》

  某建筑工程局与某投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活封活扣+市场化重组”助力困境企业重生

  某投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商业运营业务,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及经营决策等因素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在安阳两级法院涉及被执行案件十余件。其中,某建筑工程局作为其主要债权人,申请执行标的额达50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某投资公司名下位于安阳金融商业核心区域部分门面房,为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法院一方面采取“活查封”,允许承租商户继续经营;一方面充分考量企业是否具有失能的情形,分析资产及负债情况,积极协助其引入具备履行能力及履行意愿的第三方参与化解纠纷。

  经多方共同努力,省外某股权投资企业成功收购了该投资公司全部股权,不仅代为清偿全部执行款项,还进一步注资5000余万元,成为该公司新的全资股东。此举不仅使某建筑工程局全额受偿,也帮助被执行企业“脱胎换骨”,实现资产重组和经营重生。

  面对陷入债务困境但具备经营价值的企业,法院主动破除“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锚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目标定位开展执行工作。通过“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执行措施,守护企业生存发展根基;依托积极协调沟通、引入第三方投资等能动举措,推动债务“一揽子”化解与企业“市场化”重组,生动诠释了强制执行绝非案件办理的终点,而是助力企业纾困重生、优化资源配置的新起点。这一实践实现了从“个案清债”到“企业救治”、从“解决眼前纠纷”到“助力长远发展”的理念跨越,彰显了司法执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

  缑某某与程某某、冯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等13案——协同执行,破解民生难题

  缑某某与程某某、冯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中,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拍卖程某某名下房产,竞买人孙某成功竞得后,案件已执行完毕。但孙某入住期间发现房屋水电设施遭破坏且物业推诿,遂向法院求助。法院秉持“案结事了”原则,坚持负责到底,经调查发现案涉小区为“问题楼盘”,开发商与物业互相推诿致水电配套保障缺位,此类衍生纠纷在殷都区、安阳县、龙安区法院执行案件中达十余起。

  为彻底化解矛盾,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导下,殷都区、安阳县、龙安区三家法院联合开展“跨域协同、集中攻坚”专项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干警协同专业工人完成管道疏通、线路修复及水电表安装等工作,历时4个多小时,成功解决十余户家庭通水通电难题。

  该系列案件的顺利执结,是法院深化“交叉执行”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缩影。执行干警秉持“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哪里”的担当,打破“执行完毕即结案”的程序壁垒,将法拍房交付后配套设施毁坏问题纳入司法服务范畴,让纸面权益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公平正义;同时加强协调强化协同执行,对分散的同类纠纷实施集中化解,合力打通民生堵点,充分彰显了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坚定决心与实际行动。

  某部队线上采购电商公司一批“厚枫木”地板用于铺设场地(1号场地),投入使用后发现地板原材料实际为成本相对较低的“枫桦木”,经诉讼,法院判决电商公司按约更换地板材料,电商公司未履行义务,某部队依法向北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需先拆除“枫桦木”地板,拆旧铺新必然造成资源浪费,也会长时间占用场地,影响部队训练。法院调查后获悉,部队营区另有一处待铺设场地(2号场地)。经初步估算,为两处场地铺设“枫桦木”的成本,与更换1号场地为“厚枫木”的成本大致相当。法院组织对2号场地进行实地测量、核算成本,积极引导双方协商,最终促成达成执行和解:电商公司以“枫桦木”铺设2号场地,替代履行原判决义务。案件圆满办结。

  本案突破了“严格对照判项执行”的思维定式,以“实质解决纠纷”为导向,在合法框架内平衡多方利益,为涉军、涉企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灵活执行”样本,是司法实践中“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体现:一方面,立足拥军护军,保障国防利益。通过灵活调整执行方式,既兑现了部队的合法采购权益,又避免了场地占用对训练的影响,以司法温度护航部队训练秩序,彰显了法院服务国防建设的责任担当。另一方面,践行护企惠企,助力资源节约。避免了拆除、重铺的双重成本浪费,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绿色执行”的具体实践。

  某加工企业执行转破产清算案——“执破融合”,实现债务公平清偿与社会价值最大化

  某加工企业受经营决策等多重因素影响,陷入严重债务危机,截至2024年,以其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滑县人民法院累计达49件,申请执行标的300余万元。经全面查控,该企业名下仅有少量银行存款、机器设备及厂房用地,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远低于债务总额,大量债权人合法权益难以兑现,形成了“案结事未了”的执行僵局。

  为破解这一僵局,滑县人民法院积极运用“执破融合”机制,将该系列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经全面清产核资,确认公司名下全部财产总价值不足50万元,已构成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5年7月,该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8名申请执行人得到平等受偿,该加工企业规范退出市场。

  本案是法院深化“执破融合”机制、运用破产制度实现债务公平清理的典型实践。面对“执行不能”的现实困境,法院及时转变执行思路,通过执行程序向破产程序的转化,实现了从“个案执行”到“集体清偿”的机制转变,有力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尤其是中小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益。同时,该机制也为挽救无望的企业提供了依法退出市场的路径,有助于释放长期闲置的生产要素,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此举生动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深化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维护区域经济良性发展方面的司法功能与责任担当。

  秦某拖欠纪某等 18 名农民工工资,调解后却避而不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林州市人民法院调查发现,秦某在纪某等起诉前,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均被采取强制措施,已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困局。为打破僵局,执行法官辗转山西、江苏、河南、重庆多地,深入秦某居所、过往承接工程地摸排财产线索,最终在山西查询到秦某逃避法院执行的线索,但冻结相关账户后仍不足以清偿全部工资。案件未了,步履不歇,2025 年 5 月,法院“执行110”接到群众线索,成功将秦某拘传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秦某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拘留所会见秦某,以法律严明拒执后果,以情理动员其家属筹措资金,最终全额结清了18名农民工欠薪。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农民工欠薪问题事关民生福祉,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本案中,执行法官主动作为、跨省攻坚,以“钉钉子”精神深挖财产线索,以司法强制力为农民工群体撑腰鼓劲,推动“纸面权益”切实转化为农民工手中的“真金白银”。这一实践向社会释放“欠薪必追、追薪必果”的强烈法治信号,既严厉震慑恶意欠薪、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又有效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市场主体守法诚信履约,为构建规范有序的劳资关系与诚信守法的用工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生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付某某与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龙某某偿还付某某借款本金34.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龙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付某某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龙某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拘留期间,龙某某与付某某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并依法终结执行。然而,龙某某后续并未按协议履行,付某某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龙某某在和解后从事货运工作,其有大额收支流水,却未用于偿还欠款。内黄县人民法院以龙某某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内黄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龙某某摄于法律威严,全额履行30余万元案款。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生效裁判的执行更是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基石。本案中龙某某在具备履行能力时,通过隐瞒财产、恶意违约等方式逃避执行,本质是对生效裁判的公然漠视。法院及时启动刑事程序,精准打击拒执行为,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以刑事惩戒提升“失信成本”,鲜明传递“任何挑战司法权威、践踏信用底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公正制裁”的法治理念。

  河南某商贸公司与某教育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府院联动,妥善化解特殊主体债务履行困局

  汤阴某教育中心因采购空调,拖欠河南某商贸公司货款73万余元及违约金,经法院判决后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中查明,某教育中心名下主要财产为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重要公益职能的教学楼及实训场地,一旦处置,将直接导致近千名学生无法正常上课,损害公共利益。面对这一困境,法院未简单沿用“查控-处置-回款”的常规执行流程,而是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县财政局、教育局等主管部门召开专项协调会:一是核查教育中心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明确调剂部分财政资金用于偿还涉案货款;二是结合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制定分期履约方案;三是由汤阴县教育局负责监督学校按协议履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在法院组织、行政部门协同配合下,本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协议。之后汤阴某教育中心按照约定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依法稳妥处置特殊主体债务纠纷的标杆案例。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锚定“平衡公益属性与市场权益”核心目标,通过法治化协作路径,既坚守公益教育机构服务公众的功能定位与底线要求,又依法保障企业合法债权实现,成功将执行难题转化为“权责对等、信用落地”的治理实效。这一实践,不仅为市场主体注入“合法权益有保障”的坚定信心,持续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根基;更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良性互动,有效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效能。

  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以司法担当力促保交房

  某房地产公司因担保借款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在诉讼阶段即申请保全查封该公司名下一处在建项目的土地及地上住宅。案件立案执行后,文峰区人民法院延续查封措施,后因双方达成和解先后部分解封,最终剩余300余套住宅被继续查封。

  2024年,该项目被纳入国家“保交楼”专项帮扶清单。市、区政府拟通过业主按揭尾款约2亿元推进项目复工,却陷入“银行按揭需要抵押——业主抵押需要解封房产——法院解封需要履行——债务履行需项目盈利”的循环困局,贷款审批停滞,数百户购房业主面临“交房难”风险。

  为破解僵局,文峰区人民法院组建专班,全面核查项目施工资料,准确掌握查封前后建设进度,甄别新建、续建情况,对照“保交楼”政策,测算项目收支,科学制定兼顾各方利益的处置方案。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尽力寻找案件和解突破点,在多方和解无进展情况下依职权解封,助力项目获得近 2 亿元贷款,全面恢复建设。同时延伸司法服务,制发司法建议,督促资金监管,确保贷款用于建设,项目盘活收益优先保障债权人权益,给债权人吃下“定心丸”。

  “保交楼”事关群众“住有所居”的基本民生权益,是牵动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关切。法院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担当作为,将个案执行工作与“保交楼”政策落实、社会治理大局深度融合,既以解封措施打通项目资金链,推动停滞项目复工,直接保障数百家庭住房权益,又通过司法建议,延伸司法服务,打消债权人顾虑,更稳定市场预期,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维护区域经济平稳运行。此举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福祉的司法担当,是司法力量护航重大民生工程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

  高某等与某科工贸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法院主导+多部门协同”保权益、稳企业、促发展

  某科工贸公司因建设展厅及宿舍楼拖欠施工方工程款,酿成系列纠纷,生效判决认定该公司需支付五起案件当事人工程款共计10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汤阴县人民法院兼顾债权实现与企业发展,慎重分析可执行财产,最终选定其“烂尾”的展厅工程作为处置标的。

  为确保案涉资产处置效果,法院一方面跳出“执行圈”,联合招商、税务、用地等部门组建专项团队,提供企业产业定位及地方扶持政策参考,梳理资产涉税风险,完成资产勘验并出具可处置报告;另一方面组织债权人与企业多次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和拍卖方案。案涉资产最终以 1121 万元被汤阴县某投资公司竞得。法院同步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通过户绿色通道,快速完成产权变更。案件圆满执结后,该“展厅”由新的经营主体完成改造,已引入两家企业投产运行,从“烂尾工程”蜕变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引擎”。

  本案中,法院将执行工作与县域发展大局深度融合,通过与行政部门协同发力,做好做实财产处置前、后半篇文章,在未伤及被执行企业根本的前提下,让高某等债权人的“血汗钱”落袋为安。法院将司法服务嵌入营商环境建设,以执行助推资源盘活,既化解了资产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又通过引入企业投产,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了“案件办结-资产盘活-产业赋能”的链式效应,真正将“司法为民”理念转化为了“保民生、稳经济、促发展”的实际成效。

  刘某某与郭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郭某某等偿还刘某某债务本金492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房产获款843.3万元,刘某某除收回借款本金外,另获得利息收入189万余元。依据税法规定,利息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法院在案款到位后,积极督促刘某某依法申报纳税,并通过执税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共享信息。刘某某最终缴纳利息对应的个人所得税39万余元,税款全额入库。

  本案是司法机关主动融入税收共治格局的生动实践与典型范例,彰显了人民法院守护国家税收的职责使命,以及将司法效能延伸至社会治理关键领域的责任担当。通过将税收保障工作全面嵌入执行全流程,实现了从“事后追缴”的被动应对模式向“同步跟进”的主动治理模式转变,从制度层面精准破解税费入库难问题。此举既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国家税收的强制性与权威性,最终达成个案司法公正与国家公共利益的有机统一、双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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